为了确保放射装置周围环境的安全,了解放射装置拟用位置周围环境的辐射现状,特制订本计划。
一、委托通辽市或旗卫生监督所、放射装置周围环境辐射剂量的监测。
二、对于放射装置周围辐射环境背景值监测,按GB/T14583《环境地表γ剂量率测定规范》进行,对于放射装置安装后周围辐射环境的监测,按《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》进行。监测数据认真记录,妥善保存,并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。
三、检测内容:放射装置运行期间,监测的内容主要是周围环境γ辐射剂量率的监测。
四、监测频次:
1、放射装置正常运行时,每年进行两次监测,数据存档备案;
2、放射装置进行维修前后,应分别进行一次监测;
3、事故发生后,在事故处理前后对其周围环境分别进行一次监测;
4、放射装置报废时,应进行一次报废监测。
五、监测点的位置:
1、放射装置正常运行和维修前后的监测点位置为:铅罐表面、距装置罐表面1米处;
2、发生事故时监测点的位置为:可能受到放射污染的区域。
3、放射装置报废时的监测点位置为:铅罐表面、距装置罐表面1米处、过去安装或存放场所。